
江蘇金致新能源車業有限公司對照《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涉變動項目環評 與排污許可管理銜接的通知》(蘇環辦〔2021〕122 號)等相關文件自查自糾, 發現項目完成竣工環保驗收后存在變動,本項目驗收后變動不屬于環評管理名錄中范圍,納入《建設項目驗收后變動環境影響分析》管理。按照《建設項目驗收后變動環境影響分析編制要求》,從項目性質、規模、 地點、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等方面排查項目變動內容,項目變動情況如附件
江蘇金致新能源車業有限公司
2024年3月28日
附件:江蘇金致新能源車業有限公司一般變動影響分析報告.pdf